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因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我痛心疾首,无地自容,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教育,对不起我的革命家庭...”被告人董某聚当庭忏悔道。
8月29日,由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董某聚受贿案在永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面对大量扎实的证据,被告人董某聚当庭忏悔并认罪认罚。
201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董某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顾某国、陈某、黄某钧等8人共计人民币727.7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董某聚受贿案指控的受贿事实多达37笔,案卷二十余册。为确保案件高质量起诉,检察长提前介入调查,保证证据质量,从阅卷、提审、梳理证据材料、起草法律文书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对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认罪悔罪、退缴赃款,最终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自愿认罪认罚。
责编:曼文文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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